摘要
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确立旨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在各国保险立法和司法实务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疑叉利益解释原则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我国现行保险法中有关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规定过于空泛笼统,极容易导致司法实务中的疑义解释原则的误用及滥用现象,既违背了利益解释原则的初衷,更不利于构建有利于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2009年最新颁布的新保险法中,对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但其作用仍有待司法实践的检验。正确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必须明确其最初的创立宗旨及其适用条件,进一步完善我国有关的保险法律法规,以优化保险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出处
《商情》
2009年第5期169-169,18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