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认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和赋予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这一规定并未落到实处,且遭到了来自侦查机关的种种干扰和阻挠。横亘在律师面前的有三大困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其中,"会见难"问题尤为突出。结合司法实践,对律师会见的现状、会见难的原因做了分析深层次,最后对解决如何完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提出了建议。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3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