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颁布《基础测绘条例》,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测绘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我国测绘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条例》共六章35条,包括总则、基础测绘规划、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9年第6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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