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权是罪犯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而罪犯劳动则是罪犯劳动权与刑罚权的共同载体。刑罚权决定着罪犯劳动权的范围,影响着罪犯劳动权的实现程度。在行刑社会化的背景下,只有建立和完善罪犯劳动权的相关法律制度,平衡罪犯劳动权与刑罚权的关系,推动罪犯劳动及其组织形式的社会化,给予罪犯更多的劳动自由,罪犯劳动权才能得到更大程度地实现。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09年第3期123-129,共7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基金
本文系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2008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