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土地承包制在明确农业经营的微观主体并进而实现农业大幅增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也造成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状况的长久存在。土地承包制作为一种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农民不仅难以有效利用农业科技,而且难以有效应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各种风险,导致了农民长期增收难的问题。在坚持土地承包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搞活农地使用权,同时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并辅以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较为合理的做法。
出处
《焦作大学学报》
2009年第2期67-69,共3页
Journal of Jiaozu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