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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行再审案件撤诉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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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申诉是引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前提 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案件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二是其他国家机关发现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转交检察机关办理:三是上级检察院交办的案件:四是本院自行发现的案件。从长期司法实践看,民行检察部门审查的案件80%以上源自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申诉,
作者 崔真
出处 《天津检察》 2009年第3期69-69,73,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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