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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人就《反垄断法》两个配套规章出台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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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人就两个规章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配套规章的必要性和意义是什么?答:《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健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已经于去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反垄断执法程序配套规章,是确保《反垄断法》顺利实施的基础性环节,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9年第12期21-2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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