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专有部分的登记现状
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我国房屋所有权登记操作模式各不相同,但登记内容大致相同,一般即为房产证记载的事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总楼层、所在层、结构、设计用途、平面图、是否抵押等。2008年7月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根据《物权法》的精神,确定了登记簿的核心作用,对房屋登记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必须记载的事项,同时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作了部分调整。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09年第7期33-34,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