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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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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概述 物权上的物有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这一区分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从物权法的发展趋势看,动产和不动产呈现出相互渗透甚至相互转化的特征。如不动产证券化,使不动产具有动产化的趋势;而某些动产,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采用不动产的登记规则,使某些动产呈现不动产化的趋势。我国对特殊动产变动采用的是公示对抗主义模式,采用这一模式在理论和实务界均存在争议。
作者 李秋杰
出处 《群文天地》 2009年第6期117-117,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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