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吴琦、肖丽红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撰文,以清代发生于湖南醴陵、历时四年、甚至惊动道光皇帝的“匡光文控漕事件”为案例;考察了清代的漕控案件及其与地方社会秩序的关系,认为漕控作为一种通过法律途径进行“闹漕”的重要形式,贯穿整个有清一代。围绕各种漕控案件,清代地方的官、绅、民展开频繁的利益纠葛与角色互动,“正当控漕”与“非法诬控”交织一起,成为官民之间维护私利的常见途径。漕控频发,问题的症结在于清代中后期漕政危机已经普遍地深入地方社会,浮收等积弊呈泛滥态势,
出处
《新华文摘》
2009年第13期161-16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