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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偷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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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女五年前考取上海一所音乐学院的附中,前来上海读书。开学后,学校通知:无上海户口者,每年交一万元赞助费,只有照付。后来又说:如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则无须交赞助费。此时我已来上海开公司,依法纳税,并按揭购房,遂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居住证。
作者 费解
机构地区 上海
出处 《记者观察(中)》 2009年第2期5-5,共1页 Reporters’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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