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公务员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及当前对地方政府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决定了适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考核地方政府公务员的可行性。文章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地方政府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考核指标的建立、模型的构建、考核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因素。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且互相补充的方法,在一个程度上可以消除评价主体的主观性,从而为地方政府公务员的考核提供较为客观的依据。
出处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3期69-71,共3页
Statistics & Decision
基金
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青年基金项目(2006Y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