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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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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33-33,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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