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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难最伤学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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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纵观各地中小学发生的学生伤害教师的案件。其中相当部分源于教师平时对学生的刁难。教师对学生的刁难,从表现上看,有两种类型:一是显性刁难。其特点是教师在知晓学生信息的情况下,故意不实事求是对待学生——对学生作出不公正的行为。如班主任明知张同学个子矮且视力不好,可排座位时却偏偏把他安排坐在最后一排。二是隐性刁难。其特点是教师在不知晓学生信息的情况下,对学生作出不公正的行为——凭经验、凭感觉来处理学生当下问题(来对待当下学生)。
作者 漆良燕
机构地区 江西省宜春中学
出处 《江西教育(综合版)(C)》 2009年第6期12-12,共1页 Jiang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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