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信托作为一个灵活便利的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财产管理的制度选择。随着商事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双重所有权制度下孕育出的商事信托制度在我国的绝对所有权制度下发展受阻,受托人违反法律义务的现象层出不穷。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商事信托中的民事责任,从而更好地规范信托当事人的信托行为,在法律规定上做好民事责任承担的分配和完善,从而使得商事信托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3期89-90,88,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