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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益物权的矿业权的管理制度建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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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物权法》将探矿权和采矿权归入用益物权,是公法化的私权,因此,出让时必须通过行政许可,出让后应主要受市场规律控制,目前我国完善矿业权出让法规制度,严格矿业权出让至关重要,同时应该建立市场配置勘探投资机制,健全采矿成本,依市场规律调整矿产开发,依矿业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其法律法规。
作者 鲍荣华
出处 《国土资源情报》 2009年第6期25-28,共4页 Land and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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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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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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