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赵遵国: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地方立法实践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赵遵国撰文说,新时期的地方立法要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行“三个转变”:第一,在观念上实行转变。要从把立法仅仅看成是政策的定型化转变到适度超前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功能;从四平八稳、不触及深层矛盾的立法转变到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来制定法规。敢于和善干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尤其要通过调查研究,深入探索和把握省情、民情,慎重设置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权力,注意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
出处
《人大研究》
2009年第7期45-47,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