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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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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家发改委印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适用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与去年10月公布的价格相同,即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8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3元。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出处 《粮食问题研究》 2009年第4期49-49,共1页 Grain Issues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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