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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立法初探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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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问责制的核心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与责任义务的平衡,它是我国建立责任政府重要的制度实现形式,而通过立法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是强化和明确政府责任、改善政府管理、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我们应针对行政问责立法中的形式问题和内容问题,构建中国特色的行政问责法,健全问责架构、完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方式、统一问责程序,真正实现行政问责走向依法问责。
作者 傅思明
机构地区 中共中央党校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76-80,共5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研究课题"官员问责制的建立 发展与完善"(JBF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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