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十五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随着形势的变化面临着重大修改。据悉,此次修改涉及的内容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是否设立"消费者冷静期"制度?所谓"消费者冷静期"制度,是指合同签订后或者交易完成之后,消费者可以悔约或者反悔的制度。所以,有人也称这项制度是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就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专门法。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调整的社会关系则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交易、买卖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涉及市场规则、社会公平和正义等一系列原则问题。在规范消费者、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中,应不应设置"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目前,理论界和社会上争论激烈,但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涉及范围广、在社会生活中影响较大的法律。为帮助读者了解这部法的修改情况,也为了给立法者在确定立法决策中提供参考,本刊特发两篇短文,谈了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