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广西正在积极讨论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将南宁建成中国—东盟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议题。在为广西金融市场发展思路寻找准确切入点的时候,我们应该认识到,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其地位如何,并非完全凭经济实力,而主要是凭法律环境。法制的促进作用尤其应为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所重视。此时,对周边国家离岸金融法律体系进行学习、研究,对研究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性等方面问题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并可为此提供有益启示。文章通过对马来西亚纳闽离岸金融中心法律制度特点和经验的介绍,为发展和建立广西泛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的构想提供法律方面的启示。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89-92,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