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生态是法治建设过程中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主体等要素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种良性抑或非良性的状态,其关系范围可以分为法治体系内生态、法治体系与社会环境生态两个层级。研究法治生态的意义,就在于研究如何建立健全各种促进法治生成的良性因素,研究如何消除各种有碍法治建设的非良性因素,为建立良性的法治生态寻求出路。法治生态理论是从生态学的视角去研究法治现象及其环境关系,力图对法治现象作出系统的解释。法治生态理论强调以人为本的立场,具有多样而统一、和谐、交互主体等特性。和谐的法治状态正是法治生态理论内在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