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放国内市场的需要和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不平衡之间的矛盾,是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着力解决的主要矛盾。其立法特点是:确立国家指导--市场主导的调控方式;调控手段多层次;调控工具多元化;调控政策采用多重标准。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俄联邦逐步建立健全对外资的宏观调控立法,其影响重大。由于自由贸易的主张没有成为决策层的主流观念、两国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差异、不平衡和排他性阻碍两国自由贸易的进一步深化等诸多原因,阻碍中俄自由贸易关系的确立。针对俄罗斯国内立法的现状,我国对俄投资的开展应当及时调整:制定稳定、灵活的对俄投资政策;在不影响双方投资贸易的实质内容时,尽量使双方所依据的法律、规章、制度等公开和透明。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49-51,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哈尔滨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对俄投资担保法律制度研究"(HXYQN20062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