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食品监管经历了从行业管制向社会管制的变迁,同时,政府一直尝试通过调整主管机构和设置综合协调机构来解决管制机构重叠冗余的问题。由于当前主要依靠上级力量来监督监管者,因此这种设置有其合理性。一再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自上而下的监督和横向监督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因而是时候跳出原有的改革设计,引入公民监督。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27-36,共10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区域公共事务治理的实证研究"(08CZZ024)
广东省软科学面上项目"跨域治理:基于广东省的实证调查"(2008B0708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