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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磨洋工”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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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距离完工日期都拖了快半年了,可这装修进度还遥遥无期。"不满装修公司磨洋工,老陈一怒之下炒了对方。同时,老陈还提出,为了装修的事情,他和妻子差点闹离婚,对方要赔偿他一天百元的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装修公司未能完成施工计划,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故老陈要求解除装修合同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9年第7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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