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城市统筹发展,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一是建立健全长株潭城乡统筹一体化规划体制,加快以扩大县权为目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改革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三是建立支持性多中心新型城市化体制促进长株潭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优化;四是建立健全城乡产业融合体制;五是建立完善城乡资源环境一体化管理体制;六是着力防范和化解城乡统筹体制创新的风险。
出处
《湖湘论坛》
2009年第4期84-86,共3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国家行政学院课题<湖南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型城市化建设研究>[编号:08JJKT04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