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是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法律的根本内容是维护人的自由。西方思想家从人的本性出发,认为法律是自由存在的方式。与西方自由观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认同法律具有保护人的自由的同时,深刻揭示了剥削阶级法律对自由的压制,提出法典应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的价值在于实现社会正义,有正义才会有真正的自由。
出处
《湖湘论坛》
2009年第4期100-103,共4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作者主持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自由思想及当代政治价值研究>[批准号:07F06]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