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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郑州保罗国际“天价头”案件的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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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 2008年3月29日下午3时许,郑州某学院女学生张某、袁某某在郑州市二七路224号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剪发的过程中,店长金小英授意理发师程勇、杜海非为被害人服务时多做项目多消费。程勇、杜海非明知二被害人选择的是38元和68元的“洗剪吹”服务项目,却采用不告知被害人价格的方法,以被害人的头发有缺陷需要护理为由,诱骗二被害人接受多项服务。期间,董事长叶剑文了解情况后.指示程勇、杜海非必须让被害人办理该店9800元的会员卡。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7期72-73,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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