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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事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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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捷克修改资本弱化规定:2009年4月1日,捷克政府公布《所得税法案》修正案,并于当日开始生效。该修正案主要是对捷克国内的资本弱化规定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1.债权比率从2:1放宽至4:1,针对银行以及保险公司的债权比率从3:1放宽至6:1;2.扩大资本、弱化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了背靠背安排,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80-80,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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