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于一些在施工招标阶段无法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材料、设备采购费用或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分包工程费用,经常采用以暂估价格计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以求达到控制工程投资及维护招投标活动公平性的目的。但是由于一些业主指定暂估价格的计取方式不当,或者暂估金额偏差过大,往往在工程决算环节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甚至导致工程造价超投资现象的发生。笔者仅就暂估价格的计取发表一些心得和见解,以供大家参考。
出处
《中国招标》
2009年第27期13-14,共2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