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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远离性侵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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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8月5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就陆续发生的多起教师强奸学生的恶性犯罪事件发出联合通报,规定中小学中如出现教师强奸、猥亵学生的事件,学校校长也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撤销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其他教师,也将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9年第14期43-43,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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