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有股从减持到转持:多赢之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文,启动部分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的改革。改革办法最核心的一条,即对2006年6月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作者 石建勋
出处 《西部论丛》 2009年第7期58-59,共2页 Western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