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93年我国制定公司法时,对一人公司是否承认这一问题没有规定,只规定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类型——国有独资公司;1999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时,对一人公司仍采取回避态度;2005年新一轮公司法的修订,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的《公司法》中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中就不存在问题。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建议。
出处
《职业技术》
2009年第5期78-79,共2页
Vocational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