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虽然有了一定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但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完善、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某些原有的综合利用鼓励措施因未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而改进从而使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尽快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法、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基本管理制度、确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综合利用优惠措施、理顺综合利用的管理体制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的研究等对策建议。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6-8,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