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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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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税收政策。新注册集中区的企业.年纳税增值税200万元以上,或年纳营业税、所得税50万元以上,按当年企业纳税总额区级留用收入80%的额度奖励给企业.其中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负责人或领导班子。
出处 《经济视角》 2009年第7期24-24,共1页 Economic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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