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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主”特点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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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古代法有"以刑为主"的特点。这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中国古代王朝的更替方式。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三、中国古代社会在政治结构、经济活动方式、地理环境方面的封闭性。这是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主"特点形成、持存的主要原因。
作者 周丽丽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73-79,共7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英)阿诺德·汤因比(ArnoldToynbee)著,刘北成,郭小凌.历史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 2(德)弗兰茨·冯·李斯特(FranzV.Liszt)著,徐久生.德国刑法教科书[M]法律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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