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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7月起施行安全监管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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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将从本月起起施行安全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依据该制度.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有不良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府网站曝光。不良行为指包括非法出租或出借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隐瞒、迟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9项内容在内的.
出处 《上海安全生产》 2009年第7期27-27,共1页 Shanghai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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