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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新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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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等别是指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参考,是制订最低价标准的核心和基础。该等别是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为适应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需要,于1998年根据全国2864个县、市(区)级行政单元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法,按照评价分值的15个区间段确定的,将全国各县、市(区)土地分成15个等别。
出处 《国土资源导刊》 2009年第6期38-39,共2页 Land & Resources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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