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北直隶差役费用支出数额很大,有地方官差、兵差等各种差役及费用等。这些差役在一条鞭法实施之前是以力役形式服务,一条鞭法实施后,这些差役始征收代役金。明代北直隶的地方行政事业费用包括县政府的各种日常活动经费、官场交际费用等,名目繁多,不可尽数。这些经费均来源于徭役的征发及征收代役金,即有纳银当差的,有以力当差的,给当地人民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究其原因,是与明政府重视中央、轻视地方的思想密不可分的。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CSSCI
2009年第4期98-101,共4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