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数字商品市场交易的主体主要有数字产品的消费者和数字产品的供应商,消费者行为可以是选择购买正版或使用盗版,供应商行为则是提供正版或通过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中反盗版措施防止非法使用,消费者获得数字商品的柔性度以及反盗版执法力度直接影响着数字商品销售市场份额和供应商收益。本文通过博弈建模分析柔性数字版权管理机制设计,在消费者获取数字商品的柔性度与供应商反盗版措施力度之间实现均衡。理论与模拟分析表明:不同的反盗版执法力度会导致柔性度均衡值不同,加大反盗版执法力度会增加供应商收益和社会福利。此项研究对供应商在柔性数字版权管理机制设计以及把握反盗版执法力度方面有参考意义。
出处
《经济前沿》
2009年第7期58-64,共7页
Forward Position in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BJL066)
暨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启动基金项目(51205068)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