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培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一个人的性格基础是在小时候形成的,因而,小学语文教学还肩负着培养学生完美人格的神圣使命。我国著名教育家徐特立认为:“教育的作用就是按照一定的社会形式,培养一定的人格,为一定社会服务。”可见,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人格素质,发展健全之人格。语文以其内在所具有的人文精神和历史积淀,为塑造完美人格提供了文字基础和精神条件。那么,语文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