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30日,13家唱片公司联合将雅虎、微软和Real Networks告上法庭,指控三家公司的网络音乐商店下载服务侵犯了它们总计200多首歌曲的出版权。诉讼书称,被告方不但要获得歌曲录音的使用许可权,而且也要获得音乐作品的出版权,才能通过定制欣赏或有限下载服务,传输、播放、复制和发行歌曲录音。唱片公司称这三家公司每使用一次这些歌曲,都构成一次侵权。它们要求雅虎、微软和Real Networks为每次侵权赔偿15万美元。
出处
《IT时代周刊》
2009年第14期21-21,共1页
IT Time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