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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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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6月下旬至10月底,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通知指出,此次检查将对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执行地区,
出处 《致富天地》 2009年第7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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