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知情权既是公民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前提,又是环境保护的必要民主程序。中国面对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扩大环境知情权的权利主体,强化企业环境知情权的义务主体地位,拓展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强化环境知情权的程序保障立法,健全环境知情权的法律责任,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7-22,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环境知情权保护研究"(项目编号:08CFX04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环境知情权保护立法研究"(项目编号:07JA8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