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提出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思路。这对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将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但怎样才能做到“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才能最大效益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职能作用是值得探讨研究的问题。
出处
《上海投资》
2009年第7期56-60,共5页
Shanghai Inves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