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预售制度存在诸多弊端,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银行方面要加强资金监管,有效预防金融风险,要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应积极建立房地产市场的信用评价体系,保证信息畅通;引入第三方对预售款进行管理;要规范和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加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加强对期房转售的限制。政府也可以通过政策、税收、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作为个人消费者在利益博弈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其所承担的风险大于获得的收益,政府应更多的从社会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作为消费者自身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也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当自身利益受损时,可以从私力和公力两个层面寻求救济途径。
出处
《科技信息》
2009年第20期I0324-I03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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