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社会责任是近年来受到普遍关注并引起很大争论的一个课题。它构成了对传统公司治理模式,即公司存在之目的是为其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挑战,但同时,它也是现代民商法理论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以及私法公法化演变的必然体现。如何看待公司社会责任以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体现,这一问题的讨论有助于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本文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基础以及其与公司盈利性本质间关系的分析,论证了我国公司法和公司治理模式中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出处
《现代商业》
2009年第21期284-286,共3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