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在政府介入型的风险投资业中存在着固有的制度缺失,表现在风险资本的所有权决定投资经理"位置"控制权,控制权影响风险投资经理行为,投资行为反过来阻碍了潜在风险资本的进入。文章得出结论,最好的激励方式就是经理"位置"的控制权的重新分配,从而形成投资行为的理性决策;通过设置股权激励、约定收益分成等方式,从而提高风险投资收益;进一步完善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出处
《中国商贸》
北大核心
2009年第06X期146-148,共3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基金
"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08kr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