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支持共青团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有关精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近年来,广州团市委在海珠区积极推进“青年地带”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探索新时期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出处
《青年探索》
2009年第4期3-8,21,共7页
Youth Exploration
基金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十次(2008年度)资助社会科学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