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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四明确”规范化管理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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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太湖县建立健全了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对村干部实行分级培训,培训经费按有关规定列入县、乡镇财政预算。村干部任职、任期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乡镇党委每年初都要与村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村级评先和村干部评优的主要依据。村干部工资报酬由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和奖励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补贴占70%,绩效补贴占30%。
作者 李加福
出处 《党课》 2009年第8期71-7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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